蒋则沈强调:理财产品投资不同于一般商品买卖,销售理财产品仅是起点

小K 2020-09-08 10:27:44 1475 投资帮

        “在新的发展阶段,银行理财业务需要准确定位、扬长避短、充分遵循资管业务的客观规律,为居民财富和实体经济搭建起稳健桥梁。”中国银保监会创新业务监管部副主任蒋则沈9月5日在由《财经》(博客,微博)、《财经智库》、北京资产管理协会主办的“2020全球财富管理论坛”上如此表示。
蒋则沈强调:理财产品投资不同于一般商品买卖,销售理财产品仅是起点

蒋则沈强调,理财产品投资不同于一般商品买卖,销售理财产品仅是起点,产品的核心价值兑现发生在未来存续期。因此,理财产品销售服务需要贯穿于产品的全生命周期,不能将理财产品面向投资者的展示推介、风险评估、投资建议、适当性匹配、风险提示和信息披露等综合性程序简化为单一时点的销售动作,甚至做“一锤子买卖”。

以下为发言实录:

蒋则沈:很高兴有机会参加今天的“2020全球财富管理论坛”,也非常感谢北京市金融局、通州区人民政府和《财经》等专业机构提供的高水平、高规格、高品质的交流平台。

2018年4月资管新规发布以来,银行理财作为我国资管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深入推进改革转型进程,各商业银行和银行理财公司凝聚共识,全力以赴。可以说,我国银行理财业务迅速进入了转型发展和专业法人机构建设的新时期、新阶段。

从行业发展看,银行理财公司陆续成立的这一年来,注重打基础、练内功,致力于“起好步、开好头”。按照“成熟一家、批准一家”的原则,目前已有21家商业银行获批设立银行理财公司,其中17家获批开业,另有两家在华设立的外方控股理财公司也已获批筹建。

作为理财改革转型的关键着力点,各银行理财公司按照“洁净起步、轻装上阵”的总体要求,积极主动回归资管本源,坚持公开、透明、简单、净值化的产品定位,夯实内部管理基础,稳健推进创新,更加注重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从监管建设来看,我们注重围绕资管业务的规律特点统筹机构监管、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建设,已先后制定了理财新规、《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细则,正在制定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理财业务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并进一步关注研究银行理财公司内部控制和交易行为监控、产品信息披露、公司治理体系等专项内容,持续完善监管规则体系。同时,推进针对资管业务的专业化监管体系建设,丰富扩展银行理财业务风险合规指标维度,提升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检查的频度、深度和广度,推进理财监管数据系统直联和监管科技应用。

立足当前,展望未来,持续深化的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程对我国资管行业的战略方向把握、专业能力塑造、竞争协同水平不断提出更新更高更严格要求。目前,我国资管行业已初步形成银行、保险、信托、证券、基金等多种资管业务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和良性竞争的市场格局。在新的发展阶段,银行理财业务需要准确定位、扬长避短、充分遵循资管业务的客观规律,为居民财富和实体经济搭建起稳健桥梁。

下面我谈几点自己的认识。

首先,银行理财应当恪守“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信义义务。理财业务发源于银行体系,长期服务于风险偏好保守,回报需求稳健的储蓄客户群体。银行理财需要充分理解主体客群特征,更要珍视大众投资者的声誉信任和财产托付,把握好投资者利益优先原则,守信于行,取信于民,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注重受托资产安全性和收益可持续性。同时,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资管业务的生命线,也是合规展业的基础一环。无论是银行理财公司,还是目前从事产品代理销售的银行,都是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关键责任主体。金融产品投资不同于一般商品买卖,销售资管产品仅是起点环节,产品的核心价值兑现往往发生在未来存续期内或期末,具有不同步性。因此,资管产品的销售服务需要贯穿于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始终。不能将面向投资者的展示推介、风险评估、投资建议、适当性匹配、风险提示和信息披露等综合性程序简化为单一时点的出售动作,甚至做“一锤子买卖”。与此同时,银行理财公司作为一类新型资管机构,应当注重把“银行理财公司是什么?”、“银行理财新产品是什么”这些基础概念,讲清讲准讲生动。积极主动做好机构、产品和品牌的辨识度建设和管理,提升公众认知,帮助投资者准确有效识真防伪,防范伪冒欺诈。用好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中国理财网等权威公信平台和媒体,维护声誉品牌安全。

其次,银行理财应当注重专业化的投资能力建设。有了金刚钻,能揽瓷器活儿。同传统银行储蓄负债相比,理财资金的风险偏好有适当提升且更趋多元,但总体上又相对稳健。分散投资、组合配置也是资管业务的基本规律和本质要求。这就要求银行理财公司扩展提升投资运作能力,坚定走好专业化道路。银行理财还应充分发挥银行系机构稳健、可持续的品牌优势和功能传统,稳定好大众投资者的投资预期,树立长期可持续投资理念,汇聚形成更多长期资金力量,有效配置到适宜的金融工具,对接满足不同成长阶段和风险特点的融资需求,为金融市场和实体经济提供更多的金融“压舱石”和稳定器。

第三,稳妥有序处置化解存量理财产品。资管新规实施以来,银保监会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引导银行理财业务稳步转型、规范发展。银行理财改革是“开弓没有回头箭”。事实证明,原有一些“类存款”“类信贷”业务模式积聚风险,不可持续,也难以为继。因此,积极主动处置化解存量包袱是商业银行回归主业,理财业务回归本源的内在要求和必由之路,有利于银行理财提早谋划布局,加快改革转型,优化资源空间,轻装上阵发展,为未来竞争发展争取更多主动权。

针对存量处置工作,银保监会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主动深化各方面工作。对基础性共性问题统筹细化配套政策措施;对个性化问题,做好“一行一策”。我们既保持战略定力、坚守风险底线,坚决防止高风险影子银行反弹,又注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大局,落实“六稳”“六保”任务,支持理财资金优先满足小微企业、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科技攻关、国家重大战略方面的合理融资需求。同时,为银行理财扎实有序转型,提升新产品投资管理能力和研发质量提供必要的时间和空间。

最后,祝愿本次论坛取得圆满成功,议题探讨取得丰硕成果。

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